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制定目的
为规范广东省半导体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 “协会”)新闻发布与媒体沟通工作,及时、准确传递行业动态、协会工作成效及产业发展价值,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与媒体问询,维护协会及广东半导体行业良好形象,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《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指南》(MZ/T 212—2024)及协会章程,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协会新闻发言人的选任、履职管理,以及协会各类新闻发布活动、媒体对接、舆情应对等相关工作,覆盖协会官网、微信公众号、行业期刊等所有官方发布渠道。
第三条 工作原则
政治引领: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落实正确舆论导向,确保新闻发布工作服务协会发展大局与行业核心诉求;
实事求是:遵循客观真实原则,发布信息准确、权威,不夸大、不隐瞒,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;
归口管理:明确职责分工,由协会秘书处统一统筹新闻发布工作,实行 “统一审核、统一发布、统一归档”;
高效协同:强化与政府主管部门、会员单位、媒体及行业上下游机构的联动,提升信息传递与舆情响应效率。
第二章 新闻发言人设置与职责
第四条 人员设置
岗位配置:协会设 1 名专职新闻发言人,由协会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,可配备 1-2 名兼职联络员(由秘书处宣传联络岗人员兼任);
任期管理:新闻发言人任期与协会理事会一致,任期内辞职需经理事会批准生效;岗位空缺时,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协会负责人暂代履职;
选任条件: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—— 政治可靠,熟悉党和国家大政方针;精通半导体行业政策与发展趋势,熟悉协会运作及业务范围;具备扎实的政策解读、语言表达与沟通协调能力;严守保密规定与职业操守,公信力强 。
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核心职责
统筹发布:拟定协会年度新闻发布计划,审定新闻发布主题、内容、形式及发布时机,主持新闻发布会、通气会、吹风会等各类活动 ;
对外发声:代表协会接受媒体专访、回应行业热点问题与公众问询,审核对外发布的新闻通稿、声明、政策解读等材料 ;
舆情应对:监测行业及协会相关舆情,及时向协会理事会汇报舆情动态,拟定回应口径与处置方案,妥善处置突发舆情事件 ;
资源搭建:维护媒体资源库,深化与主流媒体、行业媒体及新媒体平台的合作,开展会员单位媒介素养培训;
协同联动:对接政府主管部门,同步行业重要信息与政策解读,协调会员单位配合新闻发布工作,保障信息一致性。
第六条 秘书处配套职责
日常执行:收集整理行业动态、协会工作进展、会员单位典型案例等发布素材,起草新闻稿件、答问预案与主持词;
活动组织:负责新闻发布活动的筹备、场地布置、媒体邀请、签到接待及现场保障工作;
审核归档:对新闻发布材料进行初审,跟踪媒体报道情况与舆论反应,开展发布效果评估,同步完成新闻资料归档与台账管理;
政策落地:协助新闻发言人解读半导体产业相关政策(如补贴、扶持措施等),传递政府指导意见,助力会员企业精准把握政策红利广东社会组织管理局。
第三章 新闻发布内容与形式
第七条 发布内容
协会核心工作:协会重大决策部署、年度工作计划、重要活动(如行业论坛、产业对接会、政策解读会)、会员服务成果、行业研究报告等;
行业发展动态:广东半导体产业运行数据、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进展、技术创新突破、行业标准制定、人才培养成果等广东社会组织管理局;
政策解读与服务:国家及广东省半导体产业相关政策(含企业补贴、扶持资金、产业规划等)的权威解读,协会政策落地服务举措与成效广东社会组织管理局;
热点问题与舆情回应:社会关注的行业热点、争议问题,以及涉及协会的不实报道、负面舆情的澄清与更正;
其他重要事项:会员单位重大合作、产业项目落地、公益活动等需对外公开的信息。
第八条 发布形式
线下活动:新闻发布会、媒体通气会、专家座谈会、行业论坛配套发布活动等;
线上渠道:协会官网、微信公众号、视频号、行业期刊、官方合作新媒体平台等;
媒体对接:接受媒体专访、发布新闻通稿、组织集体采访等;
其他形式:政策解读直播、短视频科普、行业白皮书发布会等。
第四章 新闻发布工作流程
第九条 发布审批流程
议题申报: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或舆情动态,拟定新闻发布议题,填写《新闻发布审批表》,明确发布主题、内容、形式、时机及责任部门;
内容审核:
常规信息(如日常活动、行业资讯)由秘书处初审,新闻发言人终审;
重大信息(如产业政策解读、舆情回应、协会重大决策)经新闻发言人审核后,报请协会会长办公会或理事会审批,必要时报备政府主管部门;
发布实施:审批通过后,由秘书处组织实施新闻发布活动,新闻发言人按审定口径对外发声;
归档复盘:发布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,秘书处整理发布材料(含稿件、视频、媒体报道、舆情反馈等)归档,同步开展效果评估,形成复盘报告。
第十条 应急舆情处置流程
舆情监测:秘书处通过多渠道实时监测行业及协会相关舆情,发现突发舆情(如不实报道、负面争议)立即上报新闻发言人与协会负责人;
研判处置:新闻发言人牵头快速研判舆情性质、影响范围,24 小时内拟定回应口径,按审批流程报批;
权威发声: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澄清信息、回应说明,必要时组织专项发布会,同步与相关媒体沟通,引导舆论走向;
跟踪收尾:持续跟踪舆情变化,直至舆情平稳,总结处置经验,完善应急预案,将相关资料归档留存。
第五章 工作纪律与保障
第十一条 工作纪律
严守政治纪律与保密规定,不得泄露国家秘密、协会内部机密及未公开的行业敏感信息;
严格执行审批流程,未经授权,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协会名义擅自发布信息、接受媒体采访或举办新闻发布活动;
发布信息需真实准确,严禁虚假宣传、误导公众,维护协会与行业的公信力;
新闻发言人及工作人员需恪守职业规范,保持客观中立态度,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。
第十二条 保障措施
人员保障:为新闻发言人及联络员配备必要的工作资源,支持参加媒介素养、政策解读等专业培训,提升履职能力;
经费保障:将新闻发布工作经费纳入协会年度预算,用于媒体合作、活动举办、资料制作、培训等工作;
制度保障: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台账、舆情处置预案、效果评估机制,定期修订完善本制度,确保工作规范有序;
协同保障: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、会员单位的沟通联动,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为新闻发布工作提供坚实支撑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三条 解释权
本制度由广东省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四条 生效日期
本制度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,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。
广东省半导体行业协会
2017年 3 月 19 日